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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大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全面提升

 

光大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全面提升

 

20110628

    据最新的业绩快报显示,光大银行201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126.78亿元,同比增65.88%。截至2010年末,该行不良贷款率较2009年底下降0.5个百分点,至0.75%。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313.38%,较2009年底提高119.39个百分点。

 

  这一连串闪亮的数据,是光大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有力佐证。

 

  2010年是光大银行推进“更有内涵的发展”的起始之年,也是正式实施积极稳妥的风险管理政策的第一年,保障上市后银行又好又快发展,成为了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。

 

  积极稳妥的风险管理政策,需要在审慎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两方面齐头并进,光大银行从信用风险管理、流动性风险管理、操作风险管理、‘四位一体’内控监管体系四方面入手,在主动经营风险和完善相关制度上,细作文章、狠抓落实,实现了诸多创新。

 

  光大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,认真落实“三个办法一个指引”,完善了相关工作细则;加强了风险排查,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、房地产、产能过剩等行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,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风险排查与调研。加强了审批授权的动态管理,强化授信审查审批重检工作,提高重检覆盖率;进一步完善了低质量客户退出机制等。

 

  在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,完善了内部资金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,加强头寸预测预报管理,定期组织流动性压力测试工作;在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方面,重检和完善了全行管理制度体系,对全行各项产品和非产品活动的操作风险点进行系统识别,上线投产了操作风险管理系统,提供了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和手段,开发上线了中国光大银行监督管理系统,及时修订和制订新企业会记准则下的会计管理与核算制度等。

 

  作为光大银行创新之举,该行推出的“四位一体”的内控监管体系颇具特色。

 

  所谓“四位一体”就是打造审计、合规、监察、巡视“四位一体”的内控监管体系。“四位一体”内控监督机制的建立构成了多层次、多角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框架,既有宽广的平台,又有纵深的架构,四个部门的内控监督职能不同,侧重点不同,最后又能形成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,在统一的内控监督体制中发挥作用,使内控机制更加健全有效。“四位一体”机制的核心就是将光大银行的内控监督资源通过有机整合,明确要求信息共享、情况互通、工作互动、人员互补,从而有利于形成强有力的内控监控合力,可以发挥最大、最好的内控监督效果。这既是机制体制的创新,也是工作模式的创新。

 

  随着监管层不断加强宏观调控,并且采用存款准备金率、定向央票、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多种政策工具严控流动性,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的获利空间正逐渐缩小,这无疑对银行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,提升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 

  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2011年要强化积极主动的全面风险管理,建立完善全行全面的研究体系,在宏观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上加大力度;建立风险共担的风险文化和机制,鼓励人人关心风险、人人注重风险、人人防范风险。鼓励尽早发现风险,及时化解风险,实行风险‘尽职免责、疏职加责’;在技术创新上,要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,要以新资本协议合规达标为契机,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,推动流程优化、机制改善、效率提高,切实提升风险管理水平”。

 

 

 编辑:陈岚

文章来源:华商财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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